因應嚴重特殊傳染肺炎衝擊影響補助—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方案
一、申請對象:本校在外租屋住宿之學生(限本國國籍)因受疫情影響而生活困難者。
二、檢附文件:(一)應備妥申請書(含切結書)
(二)租賃契約影本
(三)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三、申請補助期間:109年2月至7月。
四、補助金額:每月補貼1,200元至1,800元租金,視學生租賃地所在縣市而認定。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6月24日止。
六、其他相關之注意事項,請參閱「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辦理。
七、申請地點: 學務處處本部 洪慧婷小姐,電話:02-26015310#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