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將於1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工讀服務實施要點下載

一、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辦學產基金補助113度工讀服務活動,請依據前述實施要點審慎規劃及提出申請,申請時間自1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活動起訖日期為暑假期間,應注意下列規範: 

(一)實際工讀期間(不包括訓練、準備及賦歸時間,且不得與學校實習期間重疊)為2週至6週(每周工作5日以內),每日工讀時間8小時(不包含中午休息1小時、活動前準備及活動後檢討;如工作時數包含中午,請說明工作內容),工作內容請勿涉及醫療行為。

(二)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每校申請最多2隊為限(學校如有2隊提出申請時,工讀服務學生名單不得重複),每隊10人至20人,且受服務人數應達服務人數2倍以上。團隊之弱勢學生人數比率應逾50%,弱勢學生以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為優先。

(三)辦理工讀服務期間,將標示「教育部學產基金」等文字之海報或布條,張貼、懸掛於服務場域,或佩戴名牌,俾利於辨識。 

(四)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工作期間需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113發文附件2補助經費標準表下載

三、補助項目詳補助經費標準表,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補助經費為全額補助。 

(二)工讀費、講座鐘點費、教師鐘點費及保險費等限專款專用,不得流用。

(三)為保證學生工讀期間安全,務請各校隊參加工讀學生均投保意外險,保險費不足者得在雜支項下勻支;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自行編列慰問金。 

(四)勞工保險、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補助經費限作為學校投保學生使用(不得發給學生個人),前開三項經費間得互相勻支。

(五)保險費、勞工保險、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等4項費用不足者,得於雜支項下勻支。

(六)輔導老師保險費等活動相關費用,請學校自籌。 

發文附件3-113年度工讀-空白申請表下載

發文附件4-113年度工讀-空白活動企劃書下載

四、申請方式採網路線上申請,請將申請表活動企劃書(申請階段載明工讀服務人數,免填學生名冊)等相關檔案填妥後上傳至網站(點我填報)。系統上傳截止時間為3月31日下午5時,請務必掌握時效,且應注意下列重點:

(一)申請時於申請表及活動企劃書填寫工讀服務人數天數後續倘獲補助再繳交帶隊老師與工讀服務學生名冊(免上傳),並請將行前說明、工作目標及期許(均由帶隊老師執筆,形式不拘)電傳至承辦學校學產基金公務信箱    shiboyuan@mail.edu.tw    。 

[發文附件5-113年度工讀-空白帶隊老師與工讀服務學生名冊下載]

(二)申請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請學校承辦人勿將申請權限交由學生自行處理。 

(三)學校服務內容涉體育相關訓練者,請參閱體育運動類申請書及活動企劃書範例如附件。

[學產基金補助113度工讀服務附件6-體育運動類申請表範例下載]

[學產基金補助113度工讀服務附件7-體育運動類活動企劃書範例下載]

五、受核定補助學校如為地方政府教育局轄管學校,則以地方政府教育局為受款單位,將請該地方政府教育局統一掣據辦理請款作業,核結程序亦由該地方政府教育局彙整後再行報部,以符權責;如受核定補助學校為本部轄管學校,則由本部辦理個別撥付作業,核結程序由各校報部辦理。 

六、補助要點及上傳資料等相關資訊,請參閱教育部委辦學校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網站(請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校網 https://www.thvs.mlc.edu.tw/ 進入)。如有疑問,請洽教育部委辦學校聯絡人施博元(O956-271597),聯絡電話:037-992216分機711。 線上填報登入網址: https://www.thvs.mlc.edu.tw/%e6%95%99%e8%82%b2%e9%83%a8%e5%ad%b8%e7%94%a2%e5%9f%ba%e9%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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