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辦學產基金補助113度工讀服務活動,請依據前述實施要點審慎規劃及提出申請,申請時間自1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活動起訖日期為暑假期間,應注意下列規範:
(一)實際工讀期間(不包括訓練、準備及賦歸時間,且不得與學校實習期間重疊)為2週至6週(每周工作5日以內),每日工讀時間8小時(不包含中午休息1小時、活動前準備及活動後檢討;如工作時數包含中午,請說明工作內容),工作內容請勿涉及醫療行為。
(二)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每校申請最多2隊為限(學校如有2隊提出申請時,工讀服務學生名單不得重複),每隊10人至20人,且受服務人數應達服務人數2倍以上。團隊之弱勢學生人數比率應逾50%,弱勢學生以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為優先。
(三)辦理工讀服務期間,將標示「教育部學產基金」等文字之海報或布條,張貼、懸掛於服務場域,或佩戴名牌,俾利於辨識。
(四)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工作期間需配合政府防疫政策。
三、補助項目詳補助經費標準表,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補助經費為全額補助。
(二)工讀費、講座鐘點費、教師鐘點費及保險費等限專款專用,不得流用。
(三)為保證學生工讀期間安全,務請各校隊參加工讀學生均投保意外險,保險費不足者得在雜支項下勻支;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自行編列慰問金。
(四)勞工保險、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補助經費限作為學校投保學生使用(不得發給學生個人),前開三項經費間得互相勻支。
(五)保險費、勞工保險、健康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等4項費用不足者,得於雜支項下勻支。
(六)輔導老師保險費等活動相關費用,請學校自籌。
四、申請方式採網路線上申請,請將申請表、活動企劃書(申請階段載明工讀服務人數,免填學生名冊)等相關檔案填妥後上傳至網站(點我填報)。系統上傳截止時間為3月31日下午5時,請務必掌握時效,且應注意下列重點:
(一)申請時於申請表及活動企劃書填寫工讀服務人數,天數,後續倘獲補助再繳交帶隊老師與工讀服務學生名冊(免上傳),並請將行前說明、工作目標及期許(均由帶隊老師執筆,形式不拘)電傳至承辦學校學產基金公務信箱 shiboyuan@mail.edu.tw 。
[發文附件5-113年度工讀-空白帶隊老師與工讀服務學生名冊下載]
(二)申請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請學校承辦人勿將申請權限交由學生自行處理。
(三)學校服務內容涉體育相關訓練者,請參閱體育運動類申請書及活動企劃書範例如附件。
[學產基金補助113度工讀服務附件6-體育運動類申請表範例下載]
[學產基金補助113度工讀服務附件7-體育運動類活動企劃書範例下載]
五、受核定補助學校如為地方政府教育局轄管學校,則以地方政府教育局為受款單位,將請該地方政府教育局統一掣據辦理請款作業,核結程序亦由該地方政府教育局彙整後再行報部,以符權責;如受核定補助學校為本部轄管學校,則由本部辦理個別撥付作業,核結程序由各校報部辦理。
六、補助要點及上傳資料等相關資訊,請參閱教育部委辦學校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網站(請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校網 https://www.thvs.mlc.edu.tw/ 進入)。如有疑問,請洽教育部委辦學校聯絡人施博元(O956-271597),聯絡電話:037-992216分機711。 線上填報登入網址: https://www.thvs.mlc.edu.tw/%e6%95%99%e8%82%b2%e9%83%a8%e5%ad%b8%e7%94%a2%e5%9f%ba%e9%8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