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急難救助基金申請表(可自行下載)
急難救助申請對象以學生本人或家庭(父/母、母/父)遭遇重大意外或變故者為原則,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醫療證明、鄉鎮市公所清寒證明、戶籍謄本…
由學生本人,或委由家長、導師於規定期限內,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表須有導師、系主任簽名或核章),向「聯合服務中心 」提出申請。
一、依據相關辦法及實施要點進行初審作業。
二、申請表文件呈核,奉准後至會計室申請核撥奉核金額,請出納組開立支票發放給學生。
校內急難救助基金申請表(可自行下載)
急難救助申請對象以學生本人或家庭(父/母、母/父)遭遇重大意外或變故者為原則,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醫療證明、鄉鎮市公所清寒證明、戶籍謄本…
由學生本人,或委由家長、導師於規定期限內,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表須有導師、系主任簽名或核章),向「聯合服務中心 」提出申請。
一、依據相關辦法及實施要點進行初審作業。
二、申請表文件呈核,奉准後至會計室申請核撥奉核金額,請出納組開立支票發放給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