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吾科技大學校園緊急傷病處理辦法
94年01月06日93學年第1學期第1次學校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
96年04月09日95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6月22日100學年度第2學期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依據教育部訂定之「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辦理。
二、本辦法為本校教職員生在校園中發生事故傷害或疾病時緊急處理程序,期使傷患能於突發狀況中得到適當的醫療救護。
三、教職員生於校園中發生突發事故或疾病時,由現場目擊者陪同至健康中心,若無法自行至健康中心者,則通知健康中心學校護士前往進行評估、處理。不需立即送院急診診治者,安置於健康中心休養及觀察;需立即送院急診診治者,聯絡119救護系統或由系科教官送醫救治,並通知家長或緊急聯絡人及導師,由學校護士或系科教官及導師或一至二名同學陪同護送就醫,護送人員應於一小時內以電話回報處理狀況,待家長到達將各項事務交代清楚後返校,若有需要依嚴重性循行政管道向上級呈報。緊急傷病處理流程圖如附件。
四、聯繫家長:緊急傷患送醫時,學校護士或系科教官或導師應儘速與學生家長或其緊急連絡人聯繫。
五、護送就醫地點:長庚醫院林口分院,電話:03-3281200轉3199。
六、健康中心設置傷病連絡專線:02-26015310轉1329。
七、若遇假日或非上班時間,由值班教官處理。
八、陪同就醫護送之車資往返費用,得由護送人員先行墊付,事後由護送人員提出申請,由衛保組經費支應。
九、本辦法經學校衛生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簽請 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醒吾科技大學
校園緊急傷病處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