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生獎助學金

 
 
 

為獎勵學業、品行優良僑生,教育部、僑務委員會、華僑團體及校內及校外各機關團體特提供各類獎助學金,鼓勵優秀學生勤奮向學。

依於學校公告申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缺件或逾期者概不受理 )。

二、辦理地點:向學務處「聯合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申請辦法及表格,可至學務處「聯合服務中心之獎助學金項目查詢。
 
 
 
一、補助對象: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台就學之家境清寒僑生(不含研究生、延修生)。上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須及格、操行成績須80分上,且未受申誡以上之懲處。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依教育部核定。
 
四、補助金額:大學部每人每月新台幣3,000元,五專前3年及高中職每月新台幣2,800元,按月支給,每次支給年限1年(自當年9月至次年 8月),應屆畢業生支給至次年6月止。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一、補助對象:

1.本校在學研究所僑生。

2.未享有政府機關(構)所設置之各類獎補助金。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依教育部核定。

四、補助金額:每人每月新台幣10,000元,按月支給,共支給6個月。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一、補助對象:二年級以上僑生港澳生(上一學年學業成績每學期達80分;操行成績每學期達80分)。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依僑委會核定。
 
四、補助金額:1.傑出僑生獎學金,每名50,000元。2.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6,000元。獲獎學生另可獲頒獎狀乙紙。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一、補助對象:

1.本校在學僑生(含港澳生),延畢生除外。

2.家境清寒或因家遭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以致生活陷入困境。

3.能參與生活服務學習者。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依僑委會核定。

四、補助金額:每人每月新台幣2,500元。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一、補助對象:大二以上僑生、港澳生,上一學年學業成績每學期達75分;操行成績每學期達80分(檢附清寒證明者優先申請)。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依僑委會核定。
 
四、補助金額:依獎學金種類而定。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一、補助對象:應屆畢業生,歷年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操行成績達80分。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依僑委會核定。
 
四、補助金額:獎助學金50,000元。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一、補助對象: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僑生。前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或班排達前百分之50,且無不及格科目。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依中華救助總會核定
 
四、補助金額:每名10,000元。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一、補助對象:北清邁及清萊地區來台僑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依財團法人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核定
 
四、補助金額:另訂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一、補助對象:二年級以上之大學部(不含研究所)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上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依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核定
 
四、補助金額:另訂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一、補助對象:緬甸來臺就讀大專院校以上之在學清寒僑生(含研究所碩一上學期及海青班,惟僑先部及產攜班除外)。前一學期成績平均達 60 分,操行成績無重大過失者。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依緬甸腊戌果文中學旅臺校友會核定。
 
四、補助金額:另訂
 
五、申請方式:自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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