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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獎勵學業、品行優良僑生,教育部、僑務委員會、華僑團體及校內外各機關團體特提供各類獎助學金,鼓勵優秀學生勤奮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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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於申請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缺件或逾期者概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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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地點:向學務處「聯合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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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核發高級中等以上清寒僑生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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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對象: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台就學之家境清寒僑生(不含研究生、延修生)。上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須及
格、操行成績須80分以上,且未受申誡以上之懲處。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於每學年第1學期9月份)。
三、名額計算:依教育部核定核配名額。
四、補助金額:每人每月新台幣3,000元,按月支給,每次支給年限1年(自當年9月至次年 8月),應屆畢業生支給至次年6
月止。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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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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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對象:二年級以上僑生港澳生(上一學年學業成績每學期達80分;操行成績每學期達80分)。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約9至10月中旬)。
三、名額計算:按人數比例分配。
四、補助金額:獎助學金5,000元及獎狀一只。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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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獎學金」
一、補助對象:大二以上僑生港澳生,上一學年學業成績每學期達75分;操行成績每學期達80分(檢附清寒證明者優先申
請)。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約2月份)。
三、名額計算:未定。
四、補助金額:依獎學金種類而定,新臺幣5,000~36,000元不等。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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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畢業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一、補助對象:應屆畢業生,歷年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操行成績達80分。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未定。
四、補助金額:獎助學金1,000元、獎狀一只。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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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救助總會「在台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
一、補助對象: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僑生。前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或班排達前百分之50,且無不及格科目。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2月)。
三、名額計算:緬甸僑生:每校3名、泰北僑生:每校3名
四、補助金額:每名: 1 萬元。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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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泰北來台僑生獎助學金」
一、補助對象:北清邁及清萊地區來台僑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二、申請時間:依學校公告時間辦理。
三、名額計算:每學年5名。
四、補助金額:每名:6 萬元。
五、申請方式:由學校統一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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